一年一度的运动会是我校的重大活动,是同学们锻炼身体和磨砺意志的有效平台。在运动会的跑道上,付出多少汗水,就会获得多少回报。我们将品尝到拼搏与成功带给我们的兴奋、刺激和欢乐。祝愿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的运动健儿们在本届运动会上展示出良好风采,取得好成绩。
后附:1-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夏训成员名单及项目公示
2-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文体运动员管理办法
附件1
附件2
(一)训练
1.凡我院在籍的学生均有义务和责任参加文体训练、代表学院进行比赛。体育运动队、文艺队(以下简称文体队)队员由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公开选拔。选拔结果正式行文公布,并报学院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备案。
2.文体队队员由学院统一负责训练和比赛,指定专人全面负责学生的身体素质,专项技术的训练和思想品德教育,训练在课余时间进行,训练期间对运动员的出勤、训练及思想情况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每学年选一次院级优秀文体队员予以表彰奖励。
3.文体队队员要保证训练质量,服从学院安排,训练期间,每周训练五次,每次两学时,比赛前的训练可酌情增加,全天封闭训练需报学院分管领导批准。
4.文体队队员无故不参加训练超过训练期总数的30%,取消文体队队员本学期享受的一切待遇,缺勤超过40%,按自动离队处理。
5.文体队队员经学院同意,必须代表学院参加各类比赛项目。
(二)专业课考试
1. 坚持训练的文体队队员训练出勤超过90%,本学期院内课程期末考试卷面分数35分以上(含)按60分计;60分以上的每门加5分,满分不超过100分。
2. 队员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在本学期每门院内考试课程中予以加分,具体办法如下:
3. 学生因代表学院参加比赛而耽误课程考试,学院允许参加课程的缓考,成绩管理方法同上。如因缓考的该课程结束较晚而影响参与本学期的奖学金评定时,其相应课程成绩可不计入。
4. 一个学期参加二项比赛的队员和做出突出贡献的队员,根据贡献酌情再加1-5分。
附件1-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夏训成员名单.xls
附件2-物电院体育运动队、文艺队、科技创新小组管理办法(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