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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我区全面部署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工作

[日期:2021-02-05]



近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印发《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我区下一步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相关工作。



按照《实施方案》,2021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初中一、二年级全部使用统编《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在2021年春季学期使用。到2023年初中毕业生中考时三科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高中一年级全部使用统编《思想政治》《语文》《历史》教材,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2025年高中毕业生高考时,三科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实施方案》要求,积极稳妥地做好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全面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配齐配强师资,提升教学能力,完善教材保障,推进学段衔接,开展教学研究。



2016年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大中小学教材建设的有关意见,明确要求在3年时间内实现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全覆盖。2019年国家教材委员会印发《全国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教育部教材局印发《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铸魂工程”推进实施方案》,提出民族地区义务教育学校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普通高中从2022年秋季学期起,全部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到2025年实现全国中小学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2019年,我区普通中小学在义务教育阶段实现了三科统编教材全覆盖。2020年秋季学期起,全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已开始使用《语文》统编教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



为全力做好2021年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自治区教育厅制定教师培训、师资配置、幼小衔接、教研教辅等专项方案,各项准备工作全面启动。



从去年12月起,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广大干部、教职工全员培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重要论述,切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在师资保障方面,教育厅会同编制、人社、财政等部门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以学校内部调剂、校际交流、“公费师范生”招聘、“特岗教师”招聘、公开招聘等方式补充教师缺口1022名。其中,自治区“特岗计划”已招录教师298名,全部补充到三科教师队伍,今年春季到岗。各盟市教师招录正在积极有序进行。同时,开展优质普通学校与民族语言授课学校结对帮扶、互派共建,组织区内师范类院校组建支教团,就近挂点包联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基础薄弱地区和学校。



在教师培训方面,争取教育部支持,组织区内外20所师范类院校从今年1月中旬开始,分东、中、西三个片区,对全区各民族中小学现有三科教师分批分类开展培训。同时,开展“示范性种子教师”培训、骨干班主任培训、三科“特岗教师”培训等。在教研指导方面,建立三级教研指导机制,针对幼小衔接、小初衔接和小学初中教学难度问题,组织专家完成统编《语文》小学16年级12册全部生字词蒙汉对译,编写民族语言授课学校28年级《汉语(补充读本)》;组织编写幼小衔接普通话会话手册、小初衔接分年级语文拓展读本和初高中衔接补学读本。2021年春季学期前,这些教材和教辅读本将全部到位。开发网上学习资源平台和普通话培训提升平台,教师、学生可通过内蒙古教育云平台、蒙古文资源网和手机客户端使用。建立三科统编教材共性问题研究课题库,开展课题攻关。



自治区要求各级党委、政府把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和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责任,细化落实举措,确保师资保障、教师培训、教材保障、课程教学等各项工作在今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准备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