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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推免工作细则

[日期:2023-09-22]



为保障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本科教学质量的提高,根据内师校发〔2023〕43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工作)会议,制定了推免工作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一、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永军 张伟

副组长:那日苏 包黎红

成员:梁学军 朝克夫 宝力尔

工作人员:王乐 木其尔

二、 遴选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 本科学习期间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考核每年均为合格(含合格)以上,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 必修课成绩平均分在 75 分以上,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必须60分及以上;学业成绩排名在本专业(或本班)前25%。

3. 外国语已通过国家四级(425分)考试;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六级(425分)考试者优先,高中阶段为民族语言授课的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可适当放宽,但不得低于354分。

4. 同等条件下科研创新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

5. 其他基本条件以内师校发〔2023〕43号《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为准。

三、 学业成绩排名计算方法

1. 每一学年度的学业成绩排名以学生素质评价系统中为准。

2. 三年综合学业成绩排名计入的课程以学生素质评价系统“计算明细”中的课程为准。查询方式:第一和第二学年学业成绩课程明细由学就办统一提供,第三学年由学生本人在自查系统查阅(参考<内师大学业成绩自查方式>)。

3. 三年综合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三年综合学业成绩=∑(三个学年的素质评价系统认定课程考核成绩×该门课程应得学分)÷三个学年的素质评价系统认定课程学分总数

4. 对于转专业同学,计算其学业成绩排名时,只对其转专业以后的课程成绩进行计算且原专业所修课程不低于60分。

四、 推荐工作程序

1. 班级推荐符合遴选基本条件的学生,班级名额计算如下:




2. 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进入初选名单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初评,初选名单按照名额的1:1.2的比例公示。

3. 初选名单确定后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对有异议的学生,学院将查明情况,公布处理结果。如无异议,由学院报送学校进行学校审核。未经公示的推免生资格无效。

五、 本细则中未提及的其他推免工作内容,严格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文件精神执行。









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

2023年9月21日